近期,北京等地大面積、大比例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校長輪崗并非新鮮事,此次有何“升級”?在“雙減”背景下如何理解校長交流輪崗的重大意義?具體應該怎樣推動?身處其中的輪崗校長又有什么切身感受?本刊特別邀請專家、試點區域相關負責人、輪崗校長就此進行探討。
在“雙減”政策實施的背景下,最近北京和上海等地相繼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校長的交流輪崗,雖然并非新鮮事,卻引發了社會高度關注。其關鍵在于,“雙減”背景下的校長流動輪崗是義務教育面對時代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新機遇,以新思路、新辦法、新舉措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邁向新的發展征程的具體舉措。如何更好地推進校長流動輪崗,需要從時代背景、價值取向、輪崗實施、制度保障來加以思考。
校長交流輪崗要回應時代要求
本輪校長交流輪崗與以往所處的時代發展背景不同。“雙減”政策的出臺與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是吻合的。十九大明確了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向人民日益增長的對于美好生活的期盼,歷史發展的階段性從注重數量增長到關注質量提升,我國社會發展進入新時代。當前我國取得了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性歷史成就,開啟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在這樣的背景下,“提升國民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成為“十四五”時期教育發展的重要目標,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成為教育發展的新要求,反映在基礎教育的發展上,就是要推進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在鞏固義務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的基礎上,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
時代賦予了校長交流輪崗新的要求,需要校長有基于歷史發展的責任擔當。
校長交流輪崗要體現新的價值定位
第一,以人民為中心。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增加公共服務供給,切實提升共享發展的動能,增加讓每個人獲得發展自我和奉獻社會的能力,共同享有人生出彩和夢想成真的機會,共同享有與祖國和時代一同成長進步的機會,這是共同富裕的時代要求。反映在義務教育的發展上,就是要解決好教育資源、教育機會、教育供給等在群體之間、校際之間、區域之間的不公平、不平衡現象,構建保障權利公平、機會公平、過程公平、結果公平的制度與機制,確保基本公共教育服務的普惠性、基本性、均等性、可持續性,織密夯實義務教育這一民生保障支撐體系,校長交流輪崗是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強調高質量發展。織密夯實義務教育這一民生保障支撐體系,需要在義務教育階段形成“高峰”與“高原”交相呼應的辦學景象。此前,基礎教育對質量的訴求更多強調的是差異性甄別與選拔,而不是全面發展與共同提高,與之配套的教育資源差異化配置,突出了重點校、重點班的建設與發展,學校發展在水平上形成了獨領風騷的“高峰”現象,而沒有形成質量共同提升的“高原”景觀,優質資源的不充分、不均衡導致家長普遍擔心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產生擇校熱和學區房等現象。這些年,在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推動下,學校硬件問題得到均衡發展,但質量與內涵的發展還存在不足。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需秉持“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的發展理念,校長交流輪崗是重要選項。
第三,回歸公共教育的定位。“雙減”政策出臺很重要的原因是規避校外培訓機構利用資本力量及追求利潤的特性稀釋公共教育體系的優質資源、產生削弱基礎教育質量的“虹吸現象”。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是提升國家培養和教育下一代公共職責的能力,提供相對優質的公共產品,在實現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的高質量發展、進而推進城鄉一體化上下功夫。需要義務教育追尋應有的意義和價值,走出功利化的教育困境,而校長交流輪崗是重要保障。
校長交流輪崗應如何進行
第一,注重優質校長的交流輪崗。以往的校長流動輪崗回應的是2012年《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目的是著力提升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辦學水平。由于當時基礎教育的優質學校為數不多,這些學校的校長、教師流動意愿不高。筆者在這一時期的調研中發現,無論教育行政部門還是校長自身都有這種疑慮,校長教師流動轉崗了,學校發展質量和特色就削弱了,這也是流動效果不理想的重要原因。通過多年集團化辦學、定期交流支教、對口支援、教育聯盟、走教制度、送教下鄉、名師資源共享等舉措持續推進,區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在軟實力方面得以極大改善。
因此,“雙減”政策下的校長流動輪崗更強調推進優質均衡,更強調校長的能力與素質,需要校長有高的站位,通過輪崗解決學校發展的短板,使優質教育資源真正惠及孩子身上,帶動學校提質增效。北京和上海的試點就突出體現了這一取向。以上海為例,上海確定的100位特級校長中有45位校長流動,新評特級校長不低于20%左右的人員流動到鄉村學?;蚬k初中強校工程實驗學校支教3年。
第二,注重流動輪崗的制度化與常態化。此輪校長交流輪崗引發高度關注,在一定程度上也說明校長交流輪崗制度還有待進一步完善,特別是在義務教育轉向優質均衡階段,優質校長的流動輪崗離制度化、常態化還有距離。
第三,注重區域均衡與“按需輪崗”。校長交流輪崗必須以促進區域內學校辦學的整體優質均衡與高質量發展為出發點,實現學校之間優劣互補,這就需強調以需求為導向的按需輪崗,以此設置目標崗位和具體任務。而不是僅僅為了完成規定的流動指標對符合條件的校長進行調動,這樣,校長流動原本的積極意義被削弱,學校真正的需求被忽視,被迫輪崗的校長也難以在學校發揮應有的作用。
建設校長交流輪崗有效實施的保障機制
第一,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雙減”背景下,一些地方出臺了校長交流輪崗的新政策,應將其深遠意義、基本內容、相關措施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更為重要的是,教育行政部門要對交流輪崗政策的直接行動者——校長進行政策宣講,使其準確了解政策本意及內容,特別是強化校長在新時代的使命感和責任意識。
第二,理順校長管理體制。義務教育階段的校長管理歸口不統一、人權與事權不統一、學校和校長具有不同的行政級別,成為影響校長在不同學校之間交流的主要體制性障礙。縣域范圍內,有的校長管理歸屬縣委組織部門,有的歸屬教育行政部門,管理歸口不一致。校長的調動、晉升歸屬組織部門,而校長的業務則歸屬教育行政部門,人權與事權不統一。學校具有不同的行政級別,也阻礙了校長在校際間的流動輪崗。因此,需要借助實行校長職級制,建立專業化的職級序列和專業發展制度,理順校長管理體制,逐步弱化、取消學校和校長的行政級別。
第三,加強過程性管理。要注重對校長交流輪崗實施工作的過程性管理,加強對參加交流輪崗的校長在新學校的管理與考核。參考以前的實踐,一些地方在這方面重視不夠,管理弱化問題較為普遍。要建立起對交流輪崗校長的管理與考評機制,實行年度考評和交流期考評,并將考評結果與晉升評職評優結合起來,確保交流輪崗的校長和教師在新學校認真履職,擔負起學校優質發展的責任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