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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國際禁毒日前夕公開宣判8起涉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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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2日下午,廣西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開展涉毒案件集中公開宣判活動,8起涉毒犯罪案件的被告人李軍、周健強等8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至15年不等,并各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至20000元不等。這8起案件中,運輸毒品1件,販賣毒品7件。

2018年2月5日9時許,被告人李軍從貴港市港北區汽車東站租乘一輛出租車從貴港市往廣西上思縣。在上思縣郊外的一個木板廠附近的路邊,被告人李軍從他人手中接到1包毒品海洛因。后被告人李軍將該包毒品海洛因放在所乘坐的出租車副駕駛座位底下,并乘坐該出租車從上思縣返往貴港市城區。當天21時50分許,被告人李軍在所乘坐的出租車回到貴港市覃塘區石卡鎮西山332縣道往貴港方向岔路口附近時被公安查獲。民警當場從被告人李軍所乘坐的出租車的副駕駛座位底下查獲凈重347.89克的毒品海洛因1包。法院以運輸毒品罪,判處被告人李軍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2018年3月3日下午,張華向被告人周健強求購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并將5100元人民幣毒資通過微信轉賬給周健強。同日22時許,周健強在貴港市港北區唐人街地下停車場附近將一包毒品甲基苯丙胺販賣給張華。剛交易完即被民警當場查獲。民警從張華身上繳獲一包毒品甲基苯丙胺(凈重15.11克)。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周健強有期徒刑7年3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另外6起案件中,被告人姜曉才、彭晨安等人因犯販賣毒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至11個月不等。據刑庭副庭長介紹,這8名被告人年齡普遍較輕,其中最小的僅有19歲。從該院近幾年審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來看,毒品犯罪年齡呈現出低齡化趨勢 。

今年以來,港北法院始終保持對毒品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依法運用刑罰手段,從嚴從重從快懲治毒品犯罪,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的高發勢頭。截止6月22日,該院共受理各類毒品犯罪案件87件,結案72件,判處犯罪分子78人,其中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74人。

(廣西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李靜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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