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全家卻玩起了失蹤。執行法官幾經波折,巧用“迂回戰術”,終找到突破口,僅用二十多天順利執結一起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案件。
故事還得從2016年5月說起。申請人周某鳳、被執行人陳某森皆為興業縣高峰鎮某村某社村民。2016年5月7日8時許,陳某德、陳某定、周某鳳在興業縣高峰鎮某村陳屋祠堂對面建房時,被執行人陳某森與其他二十多名村民,來到周某鳳所建房工地,因屋地糾紛阻止周某鳳等人建房,雙方發生爭吵。陳某森等人在阻止周某鳳建房未果的情況下,欲拉倒所建水泥柱,周某鳳等人上前阻攔而與陳某森等人發生肢體沖突,從而發生雙方打架事件。之后周某鳳訴至法院。經法院判決,陳某森應賠償周某鳳5140.5元。
判決生效后,陳某森一直未履行賠償義務,全家還玩起了失蹤。2018年6月4日,申請人周某鳳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初步了解案情后,陳法官決定從被執行人身邊人入手,巧用“迂回戰術”,找準機會尋找突破口。初次走訪陳某森的親戚、朋友,他們的回答皆為:只知道他在廣東,沒有和他聯系,沒有他的聯系方式,也不清楚他的情況。面對如此統一的口徑,陳法官“嗅到”了其中的“貓膩”,打算多方了解情況,找準七寸,尋找突破口。之后從申請人周某鳳處得知,陳某森經常與其親戚聯系。陳法官立即前往該親戚家中,與其進行深入交談,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講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后果,在長達3個多小時的交談后,該親戚同意把陳某森的聯系方式給陳法官,并表示會與陳某森講明其中的利害關系。之后陳法官也通過送達法律文書、聯系陳某森等方式與其溝通。
6月28日,陳法官接到了陳某森的電話:“陳法官,今天我叫我老表把5140.5元轉到了法院的執行款賬戶,你查一下看看,到賬沒有……”放下電話,陳法官會心一笑,幾經努力,這個案子圓滿得到了執行。
2018年是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決勝之年,形形色色的執行案件需要執行法官“因案施法”,巧用執行方式,對癥下藥,不斷提高辦案質效,為決勝之戰貢獻一份力量。
(廣西興業縣人民法院鐘霞0775-376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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