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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理財十多年 "操盤手"如意算盤終落空 見不得光的辦公室密謀

評論

“兩個月的留置期里,我終于認識到自己就是個不學法不懂法的糊涂蟲……”日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qū)建設局米市小河房管站原站長吳金祥在懺悔書中寫到。2018年12月20日,已退休七年的吳金祥站在了拱墅區(qū)人民法院的審判席上。和他一起的還有房管站會計張麗萍、出納徐蘇珍。

見不得光的辦公室密謀

事情要從2001年說起。剛到拱墅區(qū)建設局米市小河房管站上班的會計張麗萍和出納徐蘇珍,有一天突然接到了站長吳金祥的電話。原來,吳金祥聽到風聲,說房管站很可能要改制。他想讓徐、張二人利用業(yè)務專長,在此之前給員工們謀點福利。

張、徐兩人很快想出了幾個辦法,但是擔心會出問題,兩個人都有些疑慮。

“這樣吧,套出來的錢我們先存起來,即使露餡了,也是為單位職工謀福利的錢,應該沒事。”最終,吳金祥拍板,由張、徐兩人負責具體操作,三人按計劃開始行動起來。

做大做強的“業(yè)務研討”

很快,一筆筆公款被套出來,進入了徐蘇珍個人名義開設的銀行賬戶。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單位改制的事漸漸沒了下文。但套取公款的“秘密行動”卻還在一次次繼續(xù)。

隨著套出來的錢越來越多,吳金祥覺得以活期形式存在銀行里,利息少得可憐,還有貶值的風險。2006年,在一次會后,吳金祥又招呼張麗萍、徐蘇珍開了一次“業(yè)務研討會”,探討如何才能保值增值。

“我們可以買理財,收益可觀也不會有風險。”徐蘇珍說。這個建議立刻得到了吳金祥和張麗萍的贊同。三個人商議決定,由徐蘇珍和張麗萍共同擔當該筆資金的“操盤手”,在多家銀行購買理財產(chǎn)品。

之后,兩個“操盤手”一干就是10多年。到2012年,三人通過偽造工資單、截留和隱匿職工部分保險回款等形式,已套取公款達到76萬余元。這一年,吳金祥退休,套取公款的“秘密行動”被迫終止,但理財仍在繼續(xù),雪球還在越滾越大。

戰(zhàn)戰(zhàn)兢兢坐地分贓

2016年,借著去吳金祥家探病的機會,三人再次聚到一起,說話間又提到這筆錢的事。

其實吳金祥在退休之際,也曾想把套出來的公款和收益交回給單位,但面對著好不容易攢下來的一筆巨款,三人誰都沒先開口提,事情就這樣擱置下來。

討論后三人覺得,目前錢不在單位的賬里,單位也沒人知道,如果現(xiàn)在交回去,很可能會弄巧成拙。

“那我們分掉吧。”最后還是吳金祥拍了板。

徐蘇珍告訴吳金祥,如今這筆錢已經(jīng)有100萬了。三人商定將錢分成三份,吳金祥40萬,徐蘇珍和張麗萍各30萬。但因為心中都有顧慮,這筆錢一直靜靜地躺在理財賬戶里,三個人誰都沒敢拿出來用。

悔不當初的“法庭相會”

然而,天下沒有不透風的墻。2018年初,拱墅區(qū)紀委監(jiān)委接到了群眾反映吳金祥違紀違法問題的舉報。隨后,吳金祥、張麗萍、徐蘇珍相繼被采取了留置措施。經(jīng)調(diào)查,吳金祥除了貪污公款及理財孳息一事外,還存在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伙同徐蘇珍貪污公房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

明知違法違規(guī),吳金祥等人卻心存僥幸,在利益的驅(qū)使下一步步滑向深淵,直至被立案審查調(diào)查才如夢方醒,可惜已悔之晚矣。

2018年10月25日,拱墅區(qū)人民法院對吳金祥、張麗萍、徐蘇珍貪污窩案進行了公開審理。2018年12月20日,因犯貪污罪,吳金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四十萬元;張麗萍、徐蘇珍因犯貪污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四年。(浙江省紀委監(jiān)委 顏新文 米季軒)

標簽: 理財產(chǎn)品 操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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