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020年,我國新能源汽車銷量從7.5萬輛上升至136.7萬輛,2021年新能源汽車總銷量預計將達到240萬臺。按照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新車銷售量應達到汽車新車銷售總量的20%左右。可以看到,新能源汽車未來增長空間巨大。
然而,目前我國新能源汽車的承保仍然使用傳統燃油車的行業條款,導致很多新能源汽車特有的風險未能納入保險保障范圍。例如此次河南暴雨中受損的燃油車,若投保了涉水險,即可理賠,但涉水險的全稱是“發動機特別損失險”,而純電動車沒有發動機,因此并不在理賠范圍內。因此,這場暴雨也讓新能源汽車專屬條款和保險的出臺呼聲更高。
實際上,今年4月,銀保監會財產險部主任李有祥就公開表示,在實際運行過程中,新能源車在車身結構、動力系統、使用場景、維修保養等方面與傳統汽車有較大區別,其風險特征和事故原因也呈現出的一定特殊性。在車險綜合改革方案中,銀保監會也提出了支持行業根據新能源汽車風險特點開發專屬的新能源汽車產品,這也是下一步工作的重點。
8月4日,中保協發布了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專屬條款(2021版征求意見稿)以及新能源汽車駕乘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示范條款(2021版征求意見稿)兩份文件,意見反饋截止 8 月 13 日。
具體來看,《征求意見稿》規定,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主要分為主險、附加險兩部分,主險包括新能源汽車損失保險、新能源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新能源汽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共三個獨立的險種,投保人可以選擇投保全部險種,也可以選擇投保其中部分險種。附加險不能獨立投保。附加險條款與主險條款相抵觸的,以附加險條款為準,附加險條款未盡之處,以主險條款為準。
針對新能源汽車獨有特性的附加險主要包括,附加外部電網故障損失險、附加自用充電樁損失保險、附加自用充電樁責任保險、附加智能輔助駕駛軟件損失補償險、附加火災事故限額翻倍險、附加新能源汽車增值服務特約條款。
以自用充電樁責任保險為例,保險期間內,保險單載明地址的,被保險人的符合充電設備技術條件、安裝標準的自用充電樁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協商確定。
此外,投保主險的,還可相應投保附加絕對免賠率特約條款、附加車輪單獨損失險、附加新增加設備損失險、附加車身劃痕損失險、附加修理期間費用補償險、附加車上貨物責任險、附加精神損害撫慰金責任險、附加法定節假日限額翻倍險、附加醫保外醫療費用責任險。
保險責任覆蓋為,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被保險新能源汽車駕駛人在使用(行駛、停放、充電及作業)被保險新能源汽車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燒)造成被保險新能源汽車下列設備的直接損失,且不屬于免除保險人責任的范圍,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涉及車身;電池及儲能系統、電機及驅動系統、其他控制系統;其他所有出廠時的設備三部分。
但新能源汽車自然磨損、電池衰減、朽蝕、腐蝕、故障、本身質量缺陷;充電期間因外部電網故障導致的損失,在責任免除范圍內。
有業內人士指出,新能源汽車保險在意外事故中列明包括“起火燃燒”,是一個比較重要修改。與傳統燃油車不同,新能源車尤其是純電動車,一個很大的潛在風險是電池起火。
據不完全統計,2020年被媒體公開報道的新能源汽車起火事故便有124起,涉及大部分主流新能源汽車品牌。為解決廣大新能源車主的顧慮,《征求意見稿》在意外事故責任中納入了“起火燃燒”責任。
另外,在新能源汽車成本中,電池、電控及電機電控的成本總和約占全車成本的60%以上,其中,新能源汽車電池價值甚至占到整車的40%左右。但在傳統車險條款下,“三電”不在保障范圍內,理賠時也存在較大爭議。
此次《征求意見稿》不僅將“三電”悉數納入保險責任,還保障了其他所有出廠時的設備,以及車輛行駛、停放、充電及作業的全過程,給予了新能源車主最大的保障。
中國社科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表示,《征求意見稿》最大的特點是保障全面,不僅承保新能源車本身出廠時的設備,還通過附加險的形式承保外部電網故障、充電樁、智能輔助駕駛轉件等的損失。同時,“三電”均納入新能源車險保障范圍,讓新能源車主能夠獲得真正需要的全部保障。
當然,除了保障責任與范圍,消費者對新能源汽車保險的價格也十分關心。李有祥曾表示,目前,新能源車受總體保有量小、車型迭代快、產業化時間短、潛在風險未完全顯現等因素影響,行業掌握的新能源車的承保理賠數據有限,影響了對于新能源車險風險保費的測算。
對此《征求意見稿》指出,投保時被保險新能源汽車的實際價值由投保人與保險人根據投保時的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后的價格協商確定或其他市場公允價值協商確定。
在折舊金額上,《征求意見稿》則給出了相應的參考折舊系數表。新能源汽車的折舊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部分,不計折舊。最高折舊金額不超過投保時被保險新能源汽車新車購置價的80%。折舊的計算公式為:折舊金額=新車購置價×被保險新能源汽車已使用月數×月折舊系數。
王向楠表示,整體上看,從新能源汽車的售價、出險率、車均損失等指標來分析,預計在同等保障程度條件下,相較于傳統車險,新能源車險的費率可能會高一些。記者 吳敏 北京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