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幫忙打游戲到輔導面試通關,從代拼樂高到幫做決定,從陪同看診到幫忙遛狗……“幫忙經濟”市場規模正逐漸擴大。但是記者調查發現,對此類服務,人們褒貶不一。而專家也指出,不是所有的忙都能幫,消費者在購買此類服務時要和賣家進行詳細的約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難以維權。
幫忙服務五花八門
很多年前上映的電影《頑主》里,葛優三兄弟開辦的“替人排憂、替人解難、替人受過”的“3T公司”在今天這個互聯網時代不僅沒有過時,反而形成了一股“幫忙經濟”熱潮。目前,除了已經形成行業的幫人跑腿送東西的快遞和閃送,以及幫助酒后客戶開車的代駕外,在一些電商平臺,以“代”或者“幫忙”為關鍵詞搜索出來的服務種類,可以說是“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你找不到”。比如在閑魚,輸入“幫忙”兩個字,搜索欄就自動生成了幫忙做事、幫忙P圖、幫忙道歉等十個選項。在淘寶,則有幫忙助力團、幫忙繪畫、幫忙注冊等十個選項。同樣,在拼多多,記者還看到了幫忙找回QQ密碼、幫忙下載歌曲等十余個選項。
近日閑魚發布了該平臺上“幫忙經濟”熱門項目。記者看到,這一數據的統計時間為7月1日到7月20日,其中最火的幾項幫忙服務包括:新司機上路陪練、婚禮伴娘、醫院陪診。而正值暑假,幫忙監督學習的服務成交量陡然飆升,排入前三。
“這些幫忙服務還真能幫到不少忙呢。”消費者陳先生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他只身被單位派駐在北京,為排遣寂寞,就收養了兩只流浪貓。但是他又經常要出差和回貴陽探親。最開始,他把貓送去寵物醫院寄養,后來發現貓咪很不開心,于是就在電商平臺上購買了幫忙喂貓鏟屎的服務。“接單的是一位住在附近的大姐,她每天來給貓咪喂食、換水、鏟屎,再和貓咪互動一會兒,之后把視頻發送給我。”陳先生說,貓咪可以在熟悉的環境里自由活動,還有人照顧,情緒好了很多。
記者隨后采訪了幫助陳先生喂貓的王大姐。王大姐告訴記者,她已經退休,孩子大了不需要操心,所以有大把的時間,平時就很愿意給人家幫忙,但是街坊鄰居礙著面子不輕易來打擾。后來孩子給她在網上注冊了一個幫忙服務的賬號,幫人家的忙不僅消耗了大把的閑暇時間,也讓她認識了不少人,還能有收益,所以做得挺開心。“因為喜歡,所以也不太在意錢多錢少,不賠本就行。”王大姐說。
記者注意到,除了個人,藝術家和廣告公司也開始在網上經營一些讓人“看不懂”的業務。比如說,曾經登上過國內知名說唱節目的 rapper組合RoseDoggy近日就發布了一條微博,稱他們在閑魚限時上架了有求必應“說唱萬事屋”服務,可提供包括上門演出、上門監督暑假語文作業、代辯論、代吵架等在內的服務。在留言中,記者看到有人希望租他們陪著蹦極,有人想要租他們一起去游樂園,還有人希望租他們去說服自己的父親接受說唱這個藝術門類,真是五花八門。
此外,一家名為“安知”的廣告公司竟然在閑魚上賣起了“閑置創意”,通俗來說,就是幫人“出點子”。日常工作中沒有被甲方選中的方案、靈光一閃的創意,都是他們上架的商品。
有些服務游走在法律邊緣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各種幫忙服務早就滲透到人們的生活中,只是有些已經發展成為一個行業而具有了專有的服務名稱,比如從國外奢侈品到上海第一食品店都能給幫忙采購的代購;幫自己把剛出爐的面包蛋糕送到朋友手中的閃送;晚上吃飯,酒后請的代駕……不過,記者也發現,目前有些幫忙服務游走在法律的邊緣,甚至是觸犯了法律的紅線。比如在每家平臺上都有不少提供幫忙寫文章的賬號或者店鋪,標注著“論文一對一/保證滿意/包通過”,此外,還有代考試、代寫軟文等服務。
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在日常監管時就發現了一起違法的“代替服務”:某醫美公司通過營銷團隊雇傭寫手,在沒有真實使用體驗的情況下,直接使用當事人提供的文案、產品圖片和使用效果圖片發布“種草帖”,誤導消費者。
而在此前,小紅書、B站、知乎等多家平臺也都曾陷入內容造假風波,偽造素人“種草筆記”,其實就是利用人們對所謂原創內容的信任,招募寫手代寫、代發所謂的“消費心得”。而精準觸達的“種草筆記”所營造的購買氛圍和體驗式推薦,以超高口碑、超高流量的內容轟炸,極易激發用戶購買欲望、引導用戶購買行為。
上述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構成虛假宣傳。浦東市場監管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對上述醫美公司予以了處罰。
此外,還有些幫忙服務雖然并不違法違規,但卻存在很大的爭議,比如代掃墓、代罵人等。
讓“幫忙經濟”規范發展
“‘幫忙經濟’可以分成幾種情況。”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蘆云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比如新手司機陪練、面試輔導等,這種服務其實在線下實體店也存在,是一種傳統的消費模式。買賣雙方可以算是一種委托勞務關系,一方提供是帶有一定技術含量的勞務服務,另一方支付相應的費用;另一種則是帶有人身屬性的服務,比如哄睡、陪護、婚禮伴娘以及頗有爭議的代掃墓等,這類服務并不是一種完全的消費行為,因為這種關系應該是基于一定的信任才產生的,現在卻用貨幣化的方式去處理,并由陌生人來完成,因此才會產生爭議。但是這種服務也并不觸犯法律。而像前文所述,代寫、代發虛假內容進行宣傳,還有代刷單、代寫論文等,就是一種違法行為了。
中國人民大學長江經濟帶研究院院長羅來軍認為,“幫忙經濟”實質上是社會分工持續深化和經濟不斷發展的結果。社會分工細化是生產專業化、勞動生產率提高的必然要求,也是經濟發展的必然途徑,合理的社會分工可以充分利用勞動者的比較優勢,提高生產效率。
在對外經貿大學數字經濟與法律創新研究中心執行主任許可看來,“幫忙經濟”還是共享經濟向更深層次發展的一種表現形式。“共享經濟最初共享的是閑置物品。但實際上,閑置勞動力和時間也可以共享,將‘有閑’變現。”許可說。
“‘幫忙經濟’的發展不該承受過多的‘道德’壓力,只要屬于法無禁止的范疇,遵循公序良俗,就應該獲得應有的發展空間。”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常進雄認為,隨著時間的推移,“幫忙經濟”會出現一個大浪淘沙的過程,經過消費者的選擇與監管的落實,其發展將更加理性與健康。
蘆云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幫忙服務時,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可以幫忙的、什么是不可以幫忙的,比如說請人幫忙寫論文、幫忙考試等,這些行為涉嫌違法或者違規,是不能夠請人幫忙的;對于可以幫忙項目,買賣雙方則需要簽訂合同,明確雙方各自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對于有特定人身屬性的服務,消費者事先還需要對對方予以考察,包括其業務能力、資質等。“與其他消費品不同,具有人身屬性的服務,由于具有較強的個性化,因此還需要雙方的容忍和磨合。”
蘆云認為,由于這類具有人身屬性的服務的特殊性,消費者最好通過可信任的大型平臺進行交易,因為這些平臺有相對完善的糾紛處理機制,一旦發生糾紛,還能夠多一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