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陜西省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調整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對于已辦理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應當優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繳存職工每年可以申請一種住房消費類提取。
《通知》調整了二手房提取公積金的政策以及調整公積金還貸提取限制。
在調整二手房提取公積金政策方面,已實行合同網上備案查詢的,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證件;房產買賣合同;首付房款憑證。未實行合同網上備案查詢的,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證件;房產買賣合同;權屬變更后的房屋產權證;契稅完稅證。購房人配偶、子女、父母提取時還需提供關系證明材料。
現調整為,提取人身份證件;房產買賣合同;權屬變更后的不動產權證;交易發票或資金監管憑條。購房人配偶、子女、父母提取時還需提供關系證明材料。
在調整公積金還貸提取限制方面,原先規定,已辦理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應當優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在貸款未還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請非銷戶提取。
調整之后的政策規定,已辦理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應當優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繳存職工每年可以申請一種住房消費類提取。住房消費類提取包括: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償還住房貸款本息;西安行政區域內無房產職工租住該市住房。
上述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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