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房地產市場發展迅速,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為了謀得更多的經濟利益,導致了一些違法違規行為發生,擾亂了房地產市場秩序。關于規范房地產行業商品房銷售行為的政策,國家和地方下達的禁令數不勝數,開發商亦是屢犯屢改,屢改屢犯。
7月9日,河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的通知》稱,從7月開始,河南省再出“重拳”,嚴厲打擊商品房銷售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規范河南省商品房銷售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保護購房群眾合法權益。無證銷售、捆綁銷售、虛假宣傳、限用公積金等被認定為16種房企違法違規行為的都要嚴懲。
近日,本網接到梁園區何李莊村民反映,中州世紀商貿城開發項目五證不全違規售樓。本網前去實地調查。該項目占地約120畝,總建筑面積約23.18萬m2。主要建設市場店、商場店等商業店鋪及辦公樓、停車場等附屬設施。項目位于梁園區商業區與豫東綜合物流集聚區交匯處310轉盤 , 310農貿大市場、光彩大市場、示范區商貿集聚區, 將成為豫東地區重要的綜合貿易區 。
在何李莊村,知情村民說,中州世紀商貿城樓盤已經施工建設兩年了,項目手續并不完善,屬于先上車后買票,邊施工邊補辦手續,至今五證還未辦完善, 高層住宅已經基本賣完,商鋪剩余也不多了。在售樓部,售樓員介紹了樓盤,高層住宅區已經售完,剩余商鋪有單間兩層,面積71平方米,每平方米11000元左右,還有兩層面積200多平方米的商鋪,只要先交百分之五十就可以得到現房,但不動產產權證要到明年才能辦理。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房地產開發商銷售商品房,必須具備“五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業內人士表示,以低價銷售的形式聚攏資金,是開發商急需資金周轉時慣用的一種做法。同時,無《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就公開對外銷售,不僅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開發商可能還會涉嫌非法集資或集資詐騙。
業內諸多事例也表明,“五證”不齊全的房屋多采用團購、認購、認籌、低價、預付等方式收取不等的預訂款,此類交易行為后期風險非常大,容易造成消費者房財兩空的局面。未按規定組織竣工驗收、進行竣工驗收備案,擅自交付使用;未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等行為。房地產開發商違規銷售,可以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給他人造成損失的,賠償損失(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那么為什么這些河南本土房企會明知故犯,究其原因——違法成本低!房地產企業與被查處后所承擔的法律后果相比,通過違規預售提前回籠的資金收益以及轉嫁風險所得的收益更多,開發商違法成本低致使其明知違規而愿意冒險。
此事的進展,本網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