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賈政)昨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2018-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簡稱《通知》)。根據《通知》,廣州市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為12%,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自行選擇。同一單位原則上只能選定一個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應當等于或高于單位繳存比例,繳存比例取1%的整數倍。
此外,《通知》規定,2018-2019年度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2017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不低于本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1895元,不高于廣州市2017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46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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