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公司旗下消費信貸產品發起對“貸款冷靜期”的調查,近90%的用戶選擇支持。
所謂“冷靜期”,本質上是一種反悔權,是對特殊主體在沖動之下可能做出的對自身權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民事法律行為的一種兜底保護。毋庸諱言,在消費主義深入人心的當下,非理性借貸確實需要冷靜。
從校園貸到網絡貸,小額借款越來越容易,背后隱藏的代價是,缺乏自控力的人遭遇野蠻生長的網絡貸款,很可能會釀成個人的悲劇。此前,曾有大學生從不同的網貸平臺獲得無抵押信用貸款高達幾十萬元,最終不堪重負跳樓自殺。眼下,一些平臺能夠意識到倡導理性借貸的社會責任,值得肯定。從近九成的支持率不難看出,公眾對此是歡迎的。
不久前,河南一公司針對首次借款用戶推出了“7天無理由還款”權益,借款前7天內提前還款,不收取任何費用。此番相關公司所調查的也正是網友對類似做法的支持度。設置“貸款冷靜期”,意味著用戶將享受一定天數的免息貸款。對平臺來說,可能是不小的成本,但對倡導理性借貸來說,這應成為行業標配。
事實上,在金融行業,設置冷靜期并不是什么新鮮事。比如購買壽險或者重疾險,合同里一般都會有猶豫期的條款。只不過,購買保險是花錢,申請貸款是借錢。應該注意的是,現實中可能有人通過頻繁借貸、頻繁反悔,來免費獲取資金。因此,對借貸者行使反悔權的次數,有必要進行合理限制和規范。
倡導金融消費者理性借貸、冷靜消費,既需要嚴格健全的法律兜底,也需要行業規范和企業自覺。當然,讓網貸回歸理性,更需要消費者冷靜。某種意義上看,網貸的瘋狂背后,折射出某些人的財富觀、價值觀、風險意識、法律意識等可能存在問題。成年人需要對自身行為負責,抑制自身消費沖動,給自己的消費觀設置一個“冷靜期”,也是應有的理性。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