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國債券市場信用評級行業規范發展,8月6日,人民銀行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發布《關于促進債券市場信用評級行業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 《通知》),提出信用評級機構應當長期構建以違約率為核心的評級質量驗證機制。
據了解,近年企業債券違約頻發,作為投資者重要參考的信用評級屢屢“失守”,尤其高信用等級債券違約增多。數據顯示,2018年至2020年,發行時主體評級為AAA級的債券違約金額由131.15億元增至654.09億元,占比由14%提高到49%。如果加上主體為AA+級發行的債券,2020年的債券違約金額中有81%發生在高等級發債主體中。因此,信用評級建設備受關注。
《通知》明確了五大監管方向:一是加強評級方法體系建設,提升評級質量和區分度;二是完善信用評級機構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機制,堅守評級獨立性;三是加強信息披露,強化市場約束機制;四是優化評級生態,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五是嚴格對信用評級機構監督管理,加大處罰力度。
針對目前信用評級對違約行為的預警靈敏度不高的現象,《通知》要求,信用評級機構應當切實提升初始評級和跟蹤評級的有效性和前瞻性,通過多種渠道、多種方式加強動態風險監測,及時掌握信用風險因素的變化情況。
此外,《通知》采納了社會公眾關于“加大對投資者付費評級機構的政策引導力度”的建議,增加了“在債券估值定價、債券指數產品開發及質押回購等機制安排中可以參考投資者付費評級結果,可以選擇投資者付費評級作為內部控制參考”的相關表述。
國金證券固定收益團隊認為,目前我國的信用評級主要由發行人付費,由“投資者付費”的第三方評級機構較少,如果后續投資者付費評級能逐漸推行,則部分信用債的主體和債項評級可能被下調,或將加大信用債收益率的分化。
人民銀行方面表示,下一步,將繼續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信用評級行業的監管,推動信用評級機構切實發揮債券市場“看門人”作用,助力債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