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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央行回應“個人收款條碼禁止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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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昨日在網(wǎng)上瘋傳的一則“支付寶、微信支付個人收款碼將于明年3月1日起被禁止商用”的消息,今日(27日)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回應,該說法系誤讀。

據(jù)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回應,使用“碼牌”或者打印封裝的二維碼的商戶,需要向收款服務機構(如微信、支付寶等)申請轉為商用收款碼,但消費者日常支付體驗和感受不會受到影響。比方說,如果消費者在早點攤購買煎餅果子習慣用手機支付,仍然可以用掃碼等方式付款,沒有任何變化。如果賣菜的商販此前就已經(jīng)使用經(jīng)營收款碼收款,也不受任何影響。但對于一些仍然使用靜態(tài)個人收款碼來經(jīng)營的個人攤販來說,仍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

據(jù)介紹,“碼牌”或者打印封裝的二維碼等“個人靜態(tài)收款條碼”收款安全性較低,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需要向收款服務機構(如微信、支付寶等)申請轉為商用收款碼。另外,按照相關要求,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為具有明顯經(jīng)營活動特征的個人提供經(jīng)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至于哪些用戶屬于“具有明顯經(jīng)營特征”,中國支付清算協(xié)會正在研究制定相關標準。

通知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人民銀行有關人士表示,在相關要求實施之前,支付服務機構必須要全面、充分評估客戶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務解決方案,確保服務成本不升、服務質(zhì)量不降。收款服務機構有義務免費為商戶提供商用收款碼,商戶只需要提供必要的身份核實信息。央行此次出臺相關要求,正是為了加強行業(yè)管理,堵住漏洞,斬斷非法鏈條,更好地保障個體商戶資金安全,守住老百姓“錢袋子”。

前瞻經(jīng)濟學人APP資訊組

標簽: 收款碼 央行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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