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齡:出生滿28天-75周歲
【資料圖】
保險期間:終身
繳費期限:與保險公司約定
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為一人:
未滿18周歲,給付已交保險費、現金價值的較大者。
已滿18周歲,且于交費期滿日之前身故的,給付現金價值、已交保險費乘以到達年齡對應的返還比例的較大者。
已滿18周歲,且于交費期滿日之后身故的,給付有效保額、現金價值、已交保險費乘以到達年齡對應的返還比例的較大者。
被保險人為兩人:
1. 若可以確定兩名被保險人身故的先后順序,按如下約定僅向后身故的被保險人的受益人給付身故保險金:
若后身故的被保險人身故時未滿18周歲的,給付已交保險費、現金價值的較大者。
若后身故的被保險人身故時已滿18周歲,且于交費期滿日之前身故的,給付現金價值、已交保險費乘以到達年齡對應的返還比例的較大者。
若后身故的被保險人身故時已滿18周歲,且于交費期滿日之后身故的,給付有效保額、現金價值、已交保險費乘以到達年齡對應的返還比例的較大者。
2.若兩名被保險人同時身故,或者無法確定兩名被保險人身故的先后順序,按照約定分別計算兩名被保險人的身故保險金,并按照計算后兩者金額中的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
(1)若兩名被保險人身故時均未滿18周歲,或者均已滿18周歲,向兩名被保險人各自的受益人分別給付50%的身故保險金,給付后合同終止;
(2)若一名被保險人身故時未滿18周歲,另一個被保險人身故時已滿18周歲,先向18周歲前身故的被保險人的受益人給付合同已交保費與50%身故保險金兩者中的較小者,再向18周歲后身故的被保險人的受益人給付剩余的身故保險金,給付后合同終止。
軌道、航空意外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為一人,以乘客身份乘坐軌道交通工具期間或乘坐合法商業營運的民航客機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身故的,且被保險人身故時已滿18周歲,按已交保險費額外給付軌道、航空意外身故保險金。
(二)若合同的被保險人為兩人,兩人均身故,我們按如下約定給付軌道、航空意外身故保險金:
1. 如果可以確定兩名被保險人身故的先后順序,若后身故的乘客身份乘坐軌道交通工具期間或乘坐合法商業營運的民航客機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身故的,且被保險人身故時已滿18周歲,按后身故的被保險人身故時已交保險費額外給付軌道、航空意外身故保險金。
2. 如果兩名被保險人同時身故,或者無法確定兩名被保險人身故的先后順序,若任一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軌道交通工具期間或乘坐合法商業營運的民航客機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身故的,且被保險人身故時已滿18周歲,按該被保險人身故時合同已交保險費額外給付軌道、航空意外身故保險金。
(1)若兩名被保險人中,只有一人以乘客身份乘坐軌道交通工具期間或乘坐合法商業營運的民航客機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身故的,且該被保險人身故時已滿18周歲,僅向該被保險人的受益人給付軌道、航空意外身故保險金;
(2)若兩名被保險人均以乘客身份乘坐軌道交通工具期間或乘坐合法商業營運的民航客機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身故的,且兩名被保險人身故時均已滿18周歲,向兩名被保險人各自的受益人分別給付50%的軌道、航空意外身故保險金。
給付的軌道、航空意外身故保險金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1、保額遞增
自第二個保單年度起,合同當年度有效保險金額等于合同上一個保單年度的有效保險金額×(1+3.5%)。若基本保險金額發生變更,有效保險金額相應調整。
2、被保人可選2人
橫琴傳世金彩(嘉享版)增額終身壽險的保障特色——被保人可選2人。
橫琴傳世金彩(嘉享版)增額終身壽險可保障兩人,投保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來選擇設置一位被保人還是兩位被保人。
3、軌道、航空意外額外賠
給付的軌道、航空意外身故保險金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4、保單借款
在合同有效期內,您可以根據自身資金需要,申請辦理保單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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