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攝圖網
當地時間8月21日,據路透社,美國地區法官Beryl A. Howell最近裁定,由人工智能生成的藝術作品無法獲得版權保護。原告Stephen Thaler使用自己開發的“創造力機器”算法生成的人工智能圖像被拒絕版權。Thaler試圖將該圖像作為創作委托作品提交給創造力機器的所有者,但多次遭到拒絕。法官認為只有人類創作才能獲得版權保護,但也承認人工智能在藝術創作領域的發展仍在探索中。
這一判決引發了關于人工智能創作藝術版權保護的復雜問題。Stephen Thaler計劃上訴,而美國版權局則支持法院的決定。與此同時,涉及人工智能和版權的法律案件不斷增加。
(資料圖)
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不斷發展,藝術創作領域也迎來了一場前所未有的革命。然而,人工智能生成的藝術作品卻無法享受到與人類創作者同等的版權保護。這引發了對于網絡版權的討論和思考。在數字化和互聯網時代,作品的傳播和使用已經超越了傳統的實體媒介,而進入了一個全新的網絡空間。在這個空間中,版權保護面臨著諸多挑戰和爭議。從網絡上的盜版行為到人工智能創作作品的版權歸屬問題,網絡版權已經成為了一個備受關注的議題。
網絡版權是科技、文化和版權融合的產業
網絡版權也被稱作著作權,是指文學、音樂、電影、科學作品、軟件、圖片等知識作品的作者在互聯網中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而網絡版權產業近年來的新興產業,是科技、文化與版權融合的產業模式。網絡版權產業包括網絡文學、網絡長視頻、網絡動漫、網絡游戲、網絡音樂、網絡新聞媒體、網絡直播、網絡短視頻和VR/AR消費級內容產業。
目前,網絡新聞媒體和網絡游戲依舊是我國網絡版權產業的核心業態,2020年這兩大細分市場的市場規模分別為4648億元和2786.9億元,分別占我國網絡版權產業的39%和24%。
網絡版權產業規模逐年擴大
互聯網時代,網絡版權產業的發展水平日益成為國際競爭力的重要衡量標準,與文化強國的建設息息相關。2013年以來,隨著文化產業的不斷升級,我國網絡版權產業市場規模逐年擴大,且年增速基本保持在20%以上,2020年市場規模達到11847.3億元,首次突破10萬億元,同比增加23.6%。
綜上所述,我國網絡版權產業目前在國家政策的支持下正處于蓬勃發展階段,市場規模逐年提高,網絡新聞媒體和網絡游戲產權占比合計超過六成,為網絡版權產業的核心業態。
中信建投證券也在研報中表示我國網絡版權行業具有巨大的市場潛力。隨著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網絡版權市場將迎來更多機遇。他們指出,隨著5G技術的推廣應用,網絡版權行業將進一步發展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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