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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女生被害案"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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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日報北京11月29日電

今天上午,檢察日報全媒體記者從杭州方面了解到,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強制猥褻罪,對“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犯罪嫌疑人熊某批準逮捕。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于11月24日受理該案,由葉玉秋副檢察長承辦。犯罪嫌疑人熊某被抓獲后,辦案人員提前介入,了解案情,查看現場,就案件偵查取證提出針對性意見建議。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熊某的行為涉嫌故意殺人罪、強制猥褻罪,符合逮捕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之規定,依法對熊某作出批準逮捕決定。(全媒體記者 陳俊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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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5日,在景區蓮花峰山頂懸崖落坡處發現的報警失蹤人員譚某,經警方現場勘查和法醫鑒定,系他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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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平安西湖景區截圖

據“平安全州警訊 ”微信公號11月18日消息,廣西桂林市全州縣公安局協助杭州西湖景區公安分局連續7小時追蹤偵查,最終于11月17日下午3點多鐘在全州縣人民醫院急診科發現犯罪嫌疑人,并立即采取行動將正在診治的嫌疑人熊某(男,24歲,廣西人)抓獲。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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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捕現場資料圖 @平安全州警訊

責編:彭寧鈴

標簽: 浙大女生被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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