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房子是可以辦理居住證的,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不過如果自己戶口在房子所在地的話是用不上居住證的,只有外來人員才需要用居住證。
居住證的有效期自辦理之日起計算有效期為1年,有效期到后需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審核延期,需攜帶租房合同、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等其中一項和身份證可辦理或延期。如果未能滿足也可由工作單位或就讀學校出具住宿證明,出具證明還需攜帶勞動合同。
擁有當地的居住證即可享受當地普通居民應有的多數福利和政策。以北京市為例,下列為擁有北京居住證可享受的優惠政策。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免費接受義務教育;
2、平等享有勞動就業權利;
3、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4、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5、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6、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和獎勵優待;
7、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8、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9、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
10、機動車登記;
11、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12、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13、辦理生育服務證;
14、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
1、受理與簽發的機關不同:居住證是由城市社區或農村鄉鎮受理的,而暫住證則是有派出所受理的。
2、證件樣式不同:居住證可以反復使用,并且其地址、發證機關等項目能反復擦寫,而暫住證不能反復使用。
3、證件有效期不同:居住證的有效期可分為臨時和長期兩種,暫住證的使用權限是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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