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請假,理所當然應當在家靜養。然而,在上海工作的宋阿姨(化名)卻在病假期間游玩,旅途中還不忘發朋友圈留念。因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宋阿姨被辭退,她的起訴索賠也被駁回。
職場人注意了,請假休假里的這些“講究”,你都了解嗎?跟小編一起來看看。
案例:女子病假期間出游曬圖遭解雇
宋阿姨2012年7月19日入職上海某公司工作,自2017年2月16日開始休病假,病假單上疾病診斷為腰疼、腰突癥、骨痹癥等骨科類病癥。2017年4月26日,公司以她提供的病假證明單上病情與實際身體狀況不符,這種欺騙不誠實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服務組員工手冊嚴重違紀條款為由,解除了她的勞動合同。
宋阿姨申請勞動仲裁后又向上海浦東法院起訴。
庭審中,被告提供了宋阿姨微信朋友圈截屏打印件及公證書證明,她自2016年3月發生工傷后直至2017年4月26日雙方解除勞動關系期間,經常在外游山玩水,其實際身體狀況與病假單的病情不符。且其一直在朋友圈炫假期的行為,給公司經營管理造成了惡劣影響。
法院審理后認定宋阿姨存在嚴重違紀并解除勞動合同,并無不妥。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的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員工病假期間外出旅游被公司辭退,這已不是第一起。
雖然休息休假是勞動者的權利,但要休假還要會請假,以免得不償失。在請假、休假的過程中,需要注意——
01
誠信很重要,身在職場別“騙假”
勞動者享有的休息休假種類主要包括工作日內的間歇時間,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節假日,職工探親假以及其他假期,如年休假、病假、事假等。
一些職場人平時工作比較忙,遇到偶然事件可能需要更多假期,或是想在休假時多湊幾天,為此想出了編造事由、甚至偽造病假條等方式騙取假期。實際上,這種漠視公司規章制度的“騙假”行為很不可取,一旦被用人單位發現,飯碗可能難保。
休病假注意,向用人單位提交“假病假條”是不誠信的行為,一旦被查出,可能面臨被開除的風險,還可能被追究刑責。
在病假期間,病假員工原則上不得外出旅游,而不論其病情是否允許旅游。如果確有需要,應及時向用人單位說明并取得諒解。除了外出旅游外,在外兼職也是病休員工的大忌。如果用人單位查實病休員工在外從事其它有收入的工作的話,用人單位可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處理。
請事假也要注意,不要編造虛假事由。
目前,《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權益的保障和保護的力度已大大增強,但一些勞動者卻濫用自己的權利。
實際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彼此互信互諒才是和諧穩定勞動關系的基石。面對網絡上推薦的天花亂墜的“請假攻略”,職場人應慎用,別因休假丟了誠信、失了品格,到最后搬了石頭砸自己的腳。
02
休假前,要履行好請假手續
休息休假關系著用人單位的工作部署。在繁忙的工作日里,對員工來說,請假確實在所難免,但在休假時一定要辦理好相關手續。
休病假應出具相關證明——應當由就診醫院出具正式的診斷證明書或病假證明書。一般而言,病假證明中應當包括就診患者姓名、就診科室、病情診斷和病假天數,且應當由出具病假證明的醫師簽字或簽章并加蓋醫院公章。
事假不是帶薪假。如遇特殊情況,員工必須離開工作崗位的可請事假,但批準權在于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員工請事假的具體情形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在請事假時,一定要按照單位的規章制度履行好請假手續,不要擅自休假。
此外,帶薪年休假、婚假的休假時間可與單位協商,而病假單位不能批。
如果職工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者假滿未經批準續假而逾期不歸的,應按曠工論處,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這期間的工資。
03
休假后,注意結算工資
“員工不上班也能拿工資”是勞動法對員工休息休假權益的一種保護,只有在特定的時候下才適用。
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為帶薪假期。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男職工護理假等也都是帶薪的。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時,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并給予法定的病假工作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注意:事假為無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時為計算單位。員工請事假每天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1.75天;員工請事假每小時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1.75天/8小時。
休假員工,注意在結算工資時及時核對。
04
請假休假,要保留好相關證據
無論是員工本人請假,還是因有急事或急病不能親自請假,而讓同事等代辦,都應盡可能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并將之復印存底,避免口說無憑,請假變曠工,影響工作崗位、工資等重要事宜。
發生勞動爭議后,請假條等相關證據將對維護權益有重要作用。
相關部門要完善并落實國家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等規定,督促企業依法安排職工休息休假,讓職工有假能休,有假敢休!
來源:工人日報 編輯: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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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02 探親假:
《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4條規定探親假期分為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03 婚假: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04 喪假:
員工休喪假的具體操作可參考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之法律規定: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目前國家還沒有對非國營企業職工休婚喪假作出具體規定。
05 產假:
《女職工勞動特別保護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其中包括女職工的晚育假明確規定為128天,配偶晚育的男職工也能享受10天的生育津貼。06 工傷假:
《企業職工工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30年以上的為30個月。
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07 病假: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等有關規定,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職工的病假假期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注意:職工病假期間遇有國家法定節日(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和公休假星期六、日)時,應算作病假期間病假的待遇:病假在六月內,按連續工齡的長短發給工資,不滿2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60%,2—4年的,本人工資的70%,4—6年的,發給本人工資80%,6—8年,支付本人工資的90%。8年以上者,發給其100%。停止工作醫療期超過6個月的,發給疾病救濟費。連續工齡不滿一年的,發給本人工資40%,1—3年者,發給本人工資50%,3年以上者,發給本人工資60%。08 事假:
事假員工因個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請假的可以請事假,事假為無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時為計算單位。
關于事假的待遇,國家沒有明確規定,是企業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在合同中約定,同時在公司的規章制度應有明確規定的。
新勞動法規定員工請事假每天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0.92天;員工請事假每小時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0.92天/8小時。
【免責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