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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步森(002569) 10月12日晚間公告,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2]101號《關于對浙江步森服飾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時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代財務總監王雅珠,董事會秘書闞東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經查,北京東方恒正科貿有限公司作為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2240萬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15.55%。上述股份于2022年6月24日-6月28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輪候凍結。公司在知曉上述事項后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2022年8月27日才進行披露。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