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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基金高管變動 8月4日起李靜新任公司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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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6日,益民基金發布一則關于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公告,內容顯示,公司新任副總經理李靜,任職日期為2022年8月4日。

資料顯示,李靜法學碩士,曾任重慶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務部業務員、副總經理;北京業務管理總部副總經理;黨群人事部副總經理。國泓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2022年5月加入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國泓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Choice數據顯示,截至目前,成立于2005年12月的益民基金,資產規模(全部)11.83億元,排名162/188;資產規模(非貨)11.83億元,排名157/188;旗下基金數6只,排名143/188;旗下基金經理1人,排名172/188。

2022年8月2日,相關部門發布對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顯示,益民基金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18年8月4日,益民基金召開2018年第一次股東會,選舉紀小龍、竇仁政、劉影、康健、梁雪青、徐經長、李萍7人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其中康健、竇仁政、徐經長以及李萍4人為新任董事。該次股東會后,益民基金董事變更超過董事總人數的百分之五十。同日,益民基金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紀小龍擔任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長,原董事長翁振杰不再擔任公司董事長。

根據相關規定,益民基金應當在兩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公告上述董事長變動及超過百分之五十董事變更事項,但益民基金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益民基金應當自原董事長翁振杰離任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審計報告報送相關部門,但益民基金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報告義務。

最終,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相關規定,相關部門決定:對益民基金未及時披露董事長變動及超過百分之五十董事變更事項,處以十五萬元罰款;對益民基金未及時報送董事長離任審計報告事項,給予警告,并處一萬元罰款;

綜合上述兩項違法事實,對益民基金給予警告,合計處以十六萬元罰款。(文/爽爽)

標簽: 益民基金 益民基金高管變動 益民基金副總經理 李靜任益民基金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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