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犯搶劫罪、搶奪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刑滿釋放后本應洗心革面、改過自新,但卻再伸黑手屢屢作案,未想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還是難逃法律制裁。近日,經山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審查決定,對被告人閔某某以涉嫌搶奪罪向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被告人閔某某系商洛市商州區人,從2016年8月份至2017年8月份,其先后多次竄至西安市藍田縣、商洛市商州區、山陽縣境內,趁路邊女性被害人一人行走不備之機,駕駛摩托車從其身后搶奪隨身攜帶女包。包內所裝手機等貴重物品被該閔出售變現,現金等均被其揮霍一空。經鑒定:閔某某多次搶奪財物價值共計22051元。案發后,偵查人員根據被害人陳述及案發現場路段視頻監控進行分析研判,摸排商洛范圍內有此類犯罪前科的人員,最終將作案目標鎖定閔某某,并將其一舉抓獲。
檢察官提醒:生活中,搶奪案件時有發生,外出之際請大家提高警惕,看管好隨身財物,避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尤其是在夏天深夜,女性外出一定要結伴而行,加強自身防范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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