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的房主死后,如果有遺囑,是可以按照遺囑來分配的,如果沒有,分割繼承遺產,如下:
【資料圖】
1、小產權房的房主死后,繼承人可繼承小產權房的使用權。小產權房因其本身取得方式的特殊性被限制轉讓和交易,屬于法律意義上的物,能因死亡事實發生,繼承人可繼承小產權房的使用權。
2、如果沒有遺囑,小產權房產按法定繼承,有的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繼承人協商一致,簽訂繼承協議,分割房產。
3、協商不成,起訴分割遺產。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4、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無法辦理房產證、產權證
按照嚴格的法律來講,小產權是沒有產權的,因為這類房子是沒有國家頒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的,購房合同也不可能在房管局備案。所以購房者是拿不到合法合規,有效的房產證。這是小產權房大嚴重的問題。
2、無法進行銀行貸款和抵押貸款
由于小產權房沒有房產證,沒有經過備案,所以是不能去銀行貸款的,只能一次交清房款。這對于購房者來說也是很大的壓力,而且現在不能去銀行做貸款,同理未來也不能拿這個房子去銀行做抵押。
3、拆遷補償難
其實,購買小產權房的購房者不是房屋合法所有人,無法對抗國家的征地和拆遷,購房者將來遇到拆遷,是很難得到補償的。如果小產權房違反了國家政策被強行拆除,購房者可能面臨既無法取得房屋,又不能索回房款的尷尬局面。
4、質量參差不齊
另外,小產權房的建設是沒有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核的,所以不排除有些開發商會出現偷工減料的行為,因此也不能保證房屋的質量。而且房屋一旦出現了任何質量問題,責任也是很難追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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