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 今日(7日)早些時候,有媒體報道,由楊洋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楊洋影視文化工作室,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而被法院判決強制執行,楊洋被列入被執行人名單。對此,楊洋經紀公司委托律師事務所發表聲明。
聲明稱,報道中關于委托人與上海新文化國際交流公司合同糾紛一案中所謂“判決敗訴”為不實消息。本案由業內熱心人士居間斡旋,雙方達成和解方案后,雙方于2018年12月13日前往上海市虹口區法院取得調解書予以結案。但委托人履行完畢和解義務后,對方卻毀棄和解約定且,拒絕履行己方義務,反而利用調解書的執行效力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目前委托人已通過法律程序重新啟動該案的再審,并就相關事實申請執行異議。
聲明中還稱,上述該案已由法院依法受理。任何斷章取義,傳播不實消息的行為,均涉嫌嚴重侵犯他人隱私權和名譽權,上海貝通律師事務所將代表委托人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標簽: 楊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