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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7月28日下午,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書記虞愛華主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謀劃全市房地產工作。會議明確,為避免公攤面積比例過大,要積極探索商品房銷售按套內面積計價。
“公攤面積”占比過大,一直以來是老百姓買房過程中最為詬病的問題。今年7月中旬,西安一則“買69平公寓37平公攤”的報道沖上了熱搜,戳中廣大購房者的痛點,再一次引爆輿論。7月13日,該樓盤所在轄區住建局回應此事稱,目前公攤面積的占比沒有明文規定。
“公攤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分攤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積,一般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一是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筑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積;
二是套(單元)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上世紀50年代,香港經濟騰飛前夜,地產商霍英東收購香檳大廈并重新開發出售,其首創性地提出公攤——產權分割后,房子就可以按套出售了,而非過去的按棟出售,中產也能買房了。這種住房銷售模式隨后傳入內地,1995年出臺的《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則》和2001年制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將其明確。
“公攤面積”在內地流行,最早可能是從中房集團開始的。中國“房地產之父”、前中房集團董事長孟曉蘇,曾在巨浪視線的節目《舉一聊三》中透露,“讓老百姓按照建筑面積買房,它顯得數多,容易讓老百姓產生滿足感幸福感,所以我們就一直沿用了建筑面積。建筑面積和使用面積差了多少,差了30%左右,公攤面積就是這么來的。”
節目主理人褚琳在當時的對談中表示:當時老百姓可能還不懂的時候高興一下,現在誰會高興自己的房本只是一個建筑面積呢?
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副會長虞曉芬此前也表示:“按照建筑面積進行計價或產權確認也是對老百姓權益的一種保護,因為公共部分也屬于老百姓,這是合理的。”(綜合藍鯨財經)
本文源自:熱點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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