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積金一般不收費。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職員按照規定繳存的住房儲備金,是全部歸入公積金個人賬戶,屬于職工所有。各地方公積金管理中心有義務與責任為公積金繳存職員進行公積金管理,對未使用公積金進行計息計算,對每次提取額度進行計算。因此公積金繳存職員按照規定程序提取住房公積金是不需要收費的。
1、預約網點:用戶可以通過當地公積金中心的公眾號查詢到較近的銀行網點,并在前一天進行預約。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辦理業務:用戶需要按照約定的時間前往指定的網點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
3、審核材料:相關機構會對用戶所提交的材料進行一定的審核,一旦審核通過的話,用戶就可以提取公積金賬戶內的資金。
4、提取款項:在審核通過之后,用戶需要前往指定的銀行提取公積金。
一、職工購買商品房申請提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經房產交易所鑒證的購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發票及身份證原件
3、購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簡稱直系血親)申請提取公積金,應提供戶籍關系證明。
4、已填好和蓋章的《職工購(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和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二、職工自建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建設部門簽發的《建設許可證》、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2、自建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補充提供與自建人關系證明的原件。
3、申請人單位名稱、賬戶和開戶銀行。
4、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三、職工死亡支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醫院提供的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原件及1份復印件。
2、繼承人的繼承證明(如:配偶要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要提供戶籍證明和單位證明)
3、由繼承人聯合簽定的委托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勞動部門或醫院出具的證明文件原件及1份復印件。
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原件及1份復印件。
3、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五、職工離、退休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供材料下列證明:
1、退休批文或退休證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2、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六、職工出境定居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出國定居的護照鑒證、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批文或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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