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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夫妻一方隱瞞財產依據有關的法律應該不算欺詐。遇到這種情況同樣有救濟措施,即可以起訴重新分割的,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夫妻隱瞞共同財處理方式
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隱瞞共同財產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2、離婚時,夫妻一方隱瞞共同財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瞞共同財產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1、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
3、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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