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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房不是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是屬于征地拆遷中的安置房,其土地性質是國有劃撥地,并不能隨便買賣。其實拆遷安置房也叫動遷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在政府實施土地儲備地塊、非經營性公益項目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軍事設施建設等行政劃撥用地的拆遷過程中,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經濟適用房和拆遷安置房在以下四個方面存在區別:
1、對象不同:經濟適用房的對象一般是城市中低收入的家庭,而拆遷安置房的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既包括城市居民拆遷戶,也包括征地拆遷農戶。
2、土地取得方式不同:經濟適用房的土地是通過政府年度優先安排、以行政劃撥的方式取得的,而拆遷安置房則是以“招拍掛”形式取得,屬于普通商品住宅用地。
3、定價機制不同:經濟適用房的定價考慮了政府的財政補貼,以及建設成本等因素,而拆遷安置房的定價中包含了政策補償因素,因此其定價相對較低,甚至可能低于成本價。
4、稅收政策不同:經濟適用房享受稅收政策的優惠,對營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稅種作了減免,而拆遷安置房一般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總的來說,經濟適用房和拆遷安置房在對象、土地取得方式、定價機制和稅收政策等方面存在明顯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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