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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鎖壞了由誰換一般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看,如果在租房期間,門鎖壞了的屬于租房者自行維修的,如果是在租房前壞的,則需要房東維修的。所以說,在租房前期,一定要做好驗房措施,檢查好所有物品,完好無損后才能入住,有需要維修的地方提前通知房東進行維修,以免后期入住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1、對于出租房內的物品維修,如果租賃雙方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但如果出租房屋的租賃合同中對房屋內的物品維修問題沒有做出約定的,一般就是由房東承擔維修責任,因此產生的費用也應該由房東承擔。
2、出租房內的物品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損壞的,承租人不承擔責任。如果是不正常使用損壞的,承租人要承擔維修責任,不能維修的,按實際造成損失賠償。
1、要求房東出具房產證原件以及房東本人身份證,各復印一份,經核實無異議后方可簽約。簽“租憑合同”時要寫明租房期限,租房具體地址,要求所填具體地址與房產證上保持一致。
2、在合同中寫清楚室內包含設施,包括房內家具家電等,如需裝修也應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時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明確寫出水電費、寬帶網費、物業費、有線電視費等由哪方支付。
3、在寫明房屋租金條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義為由的任何附加費用”。另需注意的是,如房東委托親戚或是朋友幫忙代理租房事宜,簽合同時需要房東親自來簽,若不然,需要他的親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權委托書”,里面具體寫明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等,還要寫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辦理相關租房事宜、簽署有關文件”。
4、若出租人并非房東,簽租賃合同必須注意,簽訂的租賃合同必須房東認可,租賃期限不能超過原租賃合同。如有附加條件如安全、環境因素等,與房東商議后,爭取寫入合同附加條件中,必須注意的是,訂金最好在簽好合同并寫上附加條件之后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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