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訊(記者 莫韶華)記者從鄭州市生態環境局了解到,經鄭州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于2019年3月20日19時解除重污染天氣Ⅲ級應急響應。因近期經開區空氣質量指數較差,且被各級督導組督查發現問題較多,經開區于3月27日0時解除重污染天氣Ⅲ級應急響應。
同時,3月20日19時至21日12時風力較大,按照《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實施大風揚塵管控,執行以下臨時管控措施:
全市停止建筑拆遷(拆除)施工,停止開挖、回填、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土石方作業。裸露場地應當增加灑水降塵頻次。各縣(市、區)要及時組織對破損的苫蓋網進行修補更換,對工地內外黃土裸露區域及時苫蓋,灑水濕透,噴淋霧炮全部開啟。
對城區主次干道、城鄉接合部道路、重要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在空氣濕度小于65%時,增加吸塵、清掃、灑水、噴霧等防治揚塵作業2次(非冰凍期);在空氣濕度大于65%或氣溫低于5℃時,停止灑水、噴霧、濕掃作業。
編輯:臧小景 審核 :新聞總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