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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一洗浴中心被法院強制騰房 內部裝修豪華 背后是上千萬房租糾紛

評論

停業3年多的豪華洗浴中心,被法院強制騰房了。

鋼琴、吊燈、壁畫……酒杯、臺球、沙發……曾經輝煌一時的鄭州市大浪淘沙洗浴中心英協店,如今只留下空蕩蕩的屋子和落滿灰塵的家具、擺件。4月2日一早,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一庭60余名干警集結完畢,前往該洗浴中心強制騰房。這背后,是一起涉及上千萬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現場:洗浴中心被強制騰房,內部裝修豪華

提起英協廣場的大浪淘沙,會觸動部分鄭州人與此相關的記憶。

“剛開業門檻高,上萬塊錢充一次會員,后來就逐漸平民化了,百十塊能洗一次。”一位知情者告訴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不過,他又說,那都是四五年前的事兒了,印象里2015年以后,這里就沒再開門營業。

4月2日一早,記者跟隨鄭州市中院執行干警來到現場。鎖死的玻璃門上,貼著法院今年3月份張貼的一張限期搬離公告,不知被誰撕去了半邊。開鎖師傅打開側門及正門的鎖后,記者走進挑高約三層樓高的大廳,吊燈奪目耀眼,一架鋼琴擺在正中的臺子上,旁邊是壁爐和壁畫。然而,大廳內落滿灰塵的家具卻顯示這里很久沒人來了。隨后,執行干警開始指揮搬家公司將家具騰空,同時,法院書記員與申請人、英協(河南)房地產有限公司員工共同對現場物品進行清點。據了解,這個洗浴中心所占據的房子是英協廣場40號樓,地上地下面積共14500平米左右。

背后:未通過消防安全檢查的負一層“惹事”,最終被責令停業

法院為啥會強制騰房,背后是怎樣的一起糾紛?

河南省高院2018年11月23日出具的民事判決書,詳細記載了背后的故事:2011年4月18日,英協(河南)房地產有限公司與鄭州市大浪淘沙酒店服務有限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英協公司出租英協廣場40號樓給大浪淘沙,租期15年,租金第一個五年,每平米每月50元,隨后每五年單價遞增5元。此外,大浪淘沙還租了37號樓29層及物業樓,每年租金各30萬。

合同約定得很清楚,但執行中卻出了岔子。每一季度該交租金時,大浪淘沙都未如約支付,雙方合作開始出現不愉快。此外,大浪淘沙將負一層約1000平米,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擅自改裝成經營場所,2014年9月,鄭州市金水區公安消防大隊責令該店負一層停止營業。

2015年7月份,大浪淘沙英協店徹底停止營業。其間,欠下英協公司大量房租。

對此,大浪淘沙英協店提出,正是因為英協公司租給它的負一層不符合商業經營標準,導致大浪淘沙多次被消防部門罰款,并最終被責令停業。因英協公司提供的租賃物不符合同約定,違約在先,因此,大浪淘沙享有先履行抗辯權,可以拒付租金。

判決:洗浴中心先履行抗辯權不被支持,被判支付千萬房租

啥叫先履行抗辯權?

《合同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規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先履行抗辯權的行使,必須符合三個條件,一是雙方互負債務;二是合同約定有履行順序;三是先履行義務一方未履行。

因為負一層的原因,洗浴中心能否“免房租”?雙方爭執不休,鬧上了法庭。一審鄭州中院判決洗浴中心支付房租700余萬,雙方均上訴,省高院二審認為,雙方在簽訂合約時,英協公司40號樓建設規劃許可用途,地上四層是“商住”,負一層是“他用”,這個現狀大浪淘沙公司是知曉的。且合約中并未明確,英協公司負有將負一層建設規劃“他用”變成“商用”的義務,因此,大浪淘沙公司不能以此為主張享有先履行抗辯權。

不過,法院也認為,英協公司明知負一層不能用于商用,卻對大浪淘沙公司裝修、經營予以默許,存在一定過錯,酌情承擔負一層1000平米房租的10%。

經過計算,最終法院判決,雙方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大浪淘沙公司應將3處房產歸還英協公司;并支付租金13772735.29元、違約金193萬余元及2015年9月30日之后欠付租金的違約金。

執行:出動40多輛搬家車,臺球桌、健身器材等“大塊頭”都要清理出去

“今天,我們的主要任務是騰房。”鄭州中院執行一庭執行員常城介紹說,執行局出動了60多名干警,同時找了40多輛搬家車,將把洗浴中心等3處房產騰空。這里的物品多而雜,有臺球桌、健身器材這樣的“大塊頭”。

常城介紹,房屋內的家具是屬于被執行人的,法院會將家具暫時儲存,限期3個月,3個月后視為放棄。常城介紹,這份判決書的執行分“兩步走”,當天先騰房,歸還英協公司房產,下一步,將繼續執行房租及違約金。

標簽: 房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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