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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以貸轉存虛增存貸款被罰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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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河南銀監局發布對于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豫銀監罰決字〔2018〕80號)。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以貸轉存虛增存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七條,《中國銀監會關于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第一條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四條第(三)項,罰款50萬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8月8日。

標簽: 平安銀行 鄭州 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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