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家精選層申報企業陸續啟動公開發行,新三板精選層一詞引發廣大投資者的關注,那新三板精選層怎么交易,交易規則有哪些呢,下面就是精選層交易內容詳解,大家可以看一下。
一、新三板精選層交易規則
2020年1月19日,按照證監會關于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落地實施工作部署,全國股轉公司發布實施第三批3件業務規則,包括《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并在精選層掛牌規則(試行)》1件基本業務規則,《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保薦業務管理細則(試行)》和《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與承銷管理細則(試行)》2件業務細則。至此,本次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涉及的7件基本業務規則已全部發布實施。
此前,全國股轉公司已分別于2020年1月3日和2019年12月27日分別發布實施了兩批共計13件業務規則,包括《定向發行規則》《信息披露規則》《掛牌公司治理規則》、《分層管理辦法》、《股票交易規則》、《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6件基本業務規則,《掛牌審查工作指引》《掛牌申請文件內容與格式指引》2件業務指引,《特定事項協議轉讓細則》、《股票異常交易監控細則》2件業務細則,以及《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業務指南》、《特定事項協議轉讓業務辦理指南》、《股票定向發行指南》3件業務指南。
其中《股票交易規則》將精選層集合競價收盤時間從5分鐘調整為3分鐘,明確精選層初期實施連續競價,后期將對相關改革措施的效果進行評估后,進一步研究完善交易機制。
二、新三板的分層級市場
全國股轉系統設置基礎層、創新層和精選層,符合不同條件的掛牌公司分別納入不同市場層級管理。精選層為公眾化水平較高的優質企業,創新層為初具規模尚處于高速成長的企業,基礎層為基本滿足掛牌條件的中小企業。隨著層級的上升,交易功能增強,對于企業的財務狀況也要求更高,監管標準也更為嚴格。精選層所實施的交易規則與基礎層和創新層也有所不同。
三、新三板精選層集合競價
精選層實施開收盤集合競價,盤中連續競價的交易機制。每個交易日的9:15至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至11:30、13:00至14:57為連續競價時間,14:57至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競價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機制。
四、新三板精選層市價委托
精選層連續競價增加市價訂單,僅適用于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連續競價股票連續競價期間的交易。市價訂單實施價格保護措施,投資者市價買入訂單需要包括其能接受的最高買價,市價賣出訂單需要包括其能接受的最低賣價。買入申報的成交價格和轉限價申報的申報價格不高于買入保護限價,賣出申報的成交價格和轉限價申報的申報價格不低于賣出保護限價。
五、全國股轉系統接受的訂單類型包括以下幾種:
(一)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即該申報以其進入交易主機時,對手方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對手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
(二)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即該申報以其進入交易主機時,本方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本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
(三)最優5檔即時成交剩余撤銷申報,即該申報在對手方最優5個價位內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依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四)最優5檔即時成交剩余轉限價申報,即該申報在對手方最優5個價位內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依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按本方申報最新成交價轉為限價申報;如該申報無成交的,按本方最優價格轉為限價申報;如無本方申報的,該申報撤銷;
(五)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類型市價申報。
六、新三板精選層限價訂單
除開市期間臨時停牌階段的限價申報外,限價申報實施動態申報有效價格范圍:
(一)買入申報價格不高于買入基準價格的105%或買入基準價格以上十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以孰高為準);
(二)賣出申報價格不低于賣出基準價格的95%或賣出基準價格以下十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以孰低為準)。
基準價格為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為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為最近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為前收盤價。
七、新三板精選層價格漲跌幅限制
全國股轉系統對連續競價股票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比例為30%。價格漲跌幅限制以內的申報為有效申報,超過價格漲跌幅限制的申報為無效申報。股票采取連續競價交易方式的成交首日,以及股票恢復交易期間的成交首日,不設置價格漲跌幅限制。
八、新三板精選層臨時停牌機制
當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連續競價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30%、60%時,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單次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10分鐘。停牌10分鐘后先進行復牌集合競價,然后繼續當日交易,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于14:57復牌并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九、設置新三板精選層獨特交易規則的意義
多元化的價格穩定機制可以在保證合理價格發現效率和市場流通性的同時,有效減少非理性炒作,防范股價的大幅波動。例如設置連續競價的盤中動態申報有效價格范圍機制,限制了不合理的高買低賣行為,防范市場操縱;盤中臨時停牌機制在股價劇烈波動時給予了市場10分鐘的冷靜期,并在復牌時集合競價撮合交易,更好地發揮了市場價格發現的職能;股價漲跌幅的限制避免了投資者因盲目跟風等非理性炒作行為而產生過大損失,在一定程度上有效保護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市價訂單設有限價保護措施,投資者通過設置其能夠接受的最高買入價或最低賣出價,可以避免因股價大幅波動而使其股票成交價格過度偏離預期范圍的情況,為投資者有效降低了市價訂單的交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