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有實際成交價,且不低于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于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
2、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3、通過上述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托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資料圖】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或補辦出讓申請報告3份(原件1份,復印件2份)。
2、單位主管部門同意轉讓的書面意見,若為股份制企業的須提供董事會決議3份(原件1份,復印件2份)。
3、原土地使用證3份(原件1份,復印件2份)。
4、過戶后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3份,原件需在窗口核對。
5、以協議方式交易的,提供轉讓協議3份(原件1份,復印件2份);以招、拍、掛方式交易的,提供招、拍、掛委托書、銷售確認書復印件各2份(原件1份、復印件1份);由法院裁定的,提供法院裁定書、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3份(原件1份,復印件2份)。
6、需要測繪的提供土地測繪資料(含地籍調查資料)原件3份。
7、土地評估資料1份(原件)。
8、需征求市規劃部門意見的,提供規劃意見及規劃紅線圖3份(原件1份,復印件2份)。
9、受讓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3份。
10、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交易的簡復單3份(原件1份,復印件2份)。
11、地名有變動時,提供地名辦出具的門牌號碼證復印件3份。
12、土地登記申請表、土地登記委托書和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原件2份。
13、委托人與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
14、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呈報表原件2份,窗口領取。
15、土地出讓金繳付憑證第四聯、土地契稅繳付憑證第六聯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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