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電梯更換零件可以用維修基金。根據維修基金的相關使用辦法,整體更新樓宇電梯或者更換、維修電梯主要部件,一次性費用超過電梯原造價10%的,可以使用住房維修基金。
1、制定方案。物業服務企業根據項目日常管理、查勘及業主報修情況,制定維修計劃。根據維修內容,由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委員會初步確定工程預算費用。維修方案確定后,物業服務企業可登陸房屋維修資金使用管理系統進行注冊登記,登記后在“使用管理系統”中填寫、打印《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并由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2、業主確認。物業服務企業在業主委員會的監督、配合下,將維修和更新、改造工程方案征求相關業主書面意見,達到雙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后,將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業主簽字表決結果以及工程預算審價結果在小區明顯位置公示不少于7天。
3、辦理備案。公示期滿后,物業服務企業應持相關要件,到項目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局物業辦辦理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備案手續。要件齊全的,區縣物業辦到項目現場查勘、確認后,出具《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備案證明》。
1、住宅共用部位、住宅共用設施的維修和更新改造可以動用公共維修基金。
2、公共維修基金的使用分為一般情況和緊急情況兩種。
(1)一般情況:
由相關業主、業主大會或物業公司等作為主體提出使用建議;業主大會或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向房屋安全和設備管理部門申請;審核通過后公共維修基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2)緊急情況:
如果出現應急情況的,則不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通過。而且,自區縣建委或房管局作出的批復意見之日起24小時內(指工作日)辦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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