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找親戚朋友借錢
在客戶沒有足夠資金的時候,可以先找親戚朋友借錢籌集一部分資金,讓首付款項可以滿足要求,一般情況下只要客戶的口碑不是很差,那么客戶就可以比較容易在親戚朋友那里借到錢,然后在以后經濟情況好轉了再按約定還上欠款,維護自己的信用。
(資料圖片)
2、買總價低的房子
可以嘗試降低對房屋的需求,可以盡量選擇總價更低一點的房子,這樣也能讓自己的預算滿足要求。
3、等一段時間再去買房
如果客戶不是很著急的話,可以等一段時間繼續積累首付以后再去買房,這樣一來客戶有更多的時間去積累資金,讓自己積攢更多的首付,便于以后貸款買房。
4、選擇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購第二套房仍可享受優惠政策。第一套使用商業貸款的,購買第二套使用公積金貸款仍可享受首套貸款政策;購買兩套都使用公積金的,只要把第一套的貸款余額還清,仍可享受首套政策。
1、房屋產權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2、土地情況是否清晰。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于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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