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虛假宣傳能退房。如果開發商虛假宣傳,可以要求開發商履行虛假宣傳承諾,或者向有關部門投訴,并可以要求退房。但是,如果開發商拒絕履行虛假宣傳承諾,則可能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以獲得退房權利。
1、開發商未按期通知交房
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開發商會與購房者約定交房日期,如果到了開發商與買房者在合同中約好的交房日后,開發商卻遲遲沒有向業主發放入住告知。依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則,開發商經買房者催告后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實行的,買房者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并要求返還訂金或付出房款利息。
(資料圖)
2、開發商開發手續不全導致合同無效
開發商只有當手續齊全了之后才可以建房、賣房。假設開發商證件不全,就歸于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歸于無效合同。因為是無效合同,開發商應當返還買房者交納的房款。
3、開發商未經買房者允許私行改變規劃
在買房者與開發商簽定的合同中,對于房屋的設計也是有所規定的。通常來說,如果開發商在與購房者簽訂合同后想要變更規劃,必須先經過購房者的同意。否則,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買房者有權退房。出現開發商未經買房者允許而私行改變房子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規劃的狀況,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
4、房子面積誤差超過3個百分點
假設交房時房子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超過3個百分點,買房者能夠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賠利息。
5、房子質量不合格導致嚴重影響使用
根據相關的法律,如果因為房子質量問題嚴重影響到購房者正常的居住使用,買房者有權提出退房申請并要求開發商補償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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