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降價不可以解除合同,房子降價并不屬于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除非合同有特殊約定,否則如果因為單方面解除合同的,買方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當然如果合同約定降價可以解除合同的,則降價時就可以解除合同。
(資料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購買者在購買預售的商品房時應把握好以下幾個重要環節:
(一)注意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的商品房應具備的條件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對商品房預售的條件作出以下規定:
1、已經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權證書。購買者要在購買前要求驗證開發企業的土地使用權證,以確保該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此項規定是房屋開工建設的前提,房地產開發企業只有在其建設項目符合城市規劃,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才能開工建設。
3、按照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且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在本市開發房地產的企業應到日照市房地產管理局登記備案并取得該局頒發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了解商品房預售合同基本的內容
1、主體。即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人,應寫明雙方的名稱地址等。
2、預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況。預售合同應明確記載預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區、座落、土地使用權證號、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房屋建筑面積、房屋結構、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圖等。
3、面積。預售商品房的面積應以平方米為單位計算,并明確是建筑面積、使用面積還是其他面積。
4、價款。即預售商品房的價金,包括單價和總價,如每平方米多少元。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責條件。
6、房屋使用性質。是住宅用房、辦公用房還是生產用房或其他。
7、違約責任。包括購房一方不能依約支付價款的責任和預售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交房的責任。
8、房地產權屬登記義務。
9、物業管理條款。
10、糾紛解決方式。如選擇訴訟還是仲裁。
11、其他條款或當事人約定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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