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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近日,“嘎子”謝孟偉發(fā)布視頻,稱他因不能到達災區(qū)現(xiàn)場,要給家鄉(xiāng)捐贈物資做點貢獻。但隨后,有網(wǎng)友稱,謝孟偉的物資車在災區(qū)轉了三天,但根本沒有卸貨。8月7日,謝孟偉發(fā)布視頻否認詐捐。(據(jù)8月7日閩南網(wǎng))
演員謝孟偉是河北保定人,他小時候飾演的“小兵張嘎”是很多人的童年記憶。現(xiàn)在,他更多以“帶貨主播”的身份出現(xiàn)在公眾視野,此前他還曾因涉嫌“賣假酒”“賣假手機”引發(fā)爭議。
謝孟偉否認詐捐的回應,不但沒能澄清嫌疑,反而引來更多懷疑和批評。有網(wǎng)友譏諷:“古有大禹治水,三過家門而不入;今有嘎子救災,三過災區(qū)而不卸。”還有人重提他的“黑歷史”,稱以他的人品,真的有可能詐捐。
由此可見,沒有憑據(jù)的辟謠,完全是自說自話,根本無法消除網(wǎng)友的疑慮,只會讓原本充滿善意的捐贈,變得烏煙瘴氣、一團亂麻。
必須明確的是,慈善捐贈是自愿行為,也唯有自發(fā)自愿的慈善公益行為,才能體現(xiàn)人性之美,讓愛心久久傳遞下去。任何形式的逼捐,都是對志愿精神、公益愛心的破壞,有違慈善的初衷。也就是說,“嘎子”如果自己不提捐贈馳援的事,網(wǎng)友不應以任何形式對他進行道德綁架,更不應盲目將企業(yè)、名人所承擔的社會責任,直接跟捐款數(shù)額劃上等號。
但是,如果企業(yè)、明星、網(wǎng)紅自己承諾要捐贈,但是沒有實實在在地交付所捐贈的財物,變成了“紙面捐贈”,無疑是踐踏了誠信和道德的底線,甚至在法律上構成侵權。災難當前,許多人亟待幫助,若有人高調宣稱捐贈,結果卻只是作秀拍視頻,無疑是借災難謀取私利,消費他人苦難,辜負公眾信任,對公益事業(yè)產(chǎn)生不良影響。而且,依照法律規(guī)定,如果捐贈人公開承諾捐贈,并且在此過程中獲得了名譽和流量,那么捐贈人與受贈人之間就形成了債權債務關系,受贈人有權要求交付。謝孟偉既然在社交平臺公開宣傳了他的捐贈行為,那么他就應該履行承諾,公眾對這一捐贈行為也有一定的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
做好事不在乎高調還是低調,最重要的是一個“真”字,只要是真金白銀做了好事,該宣傳就宣傳,沒什么不好意思的。但如果只是沽名釣譽,不但會受到流量的反噬,還可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嘎子”真要回應質疑,以正視聽,也并不難。捐贈物資肯定有貨物清單、有接收人、有捐贈證明、有卸貨接收視頻等,只要有切實有力的證據(jù),證明自己踏踏實實做了好事,傳言自然會不攻自破。但如果只是空口傳遞“正能量”,恐怕只能讓本就不好的口碑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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