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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男孩留遺書跳樓案”今日開庭宣判,紫牛新聞記者現場直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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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料圖)

江西11歲男孩跳樓自殺,留下遺書指認班主任用暴力手段,其父母刑事自訴孩子班主任侮辱罪、虐待被看護人罪一案,曾于4月28日在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經過當天近13個小時的審理,法院擇期宣判。8月9日上午9時30分,濂溪區法院開庭宣判此案,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將現場旁聽。

濂溪區人民法院

在開庭前一天,寬寬爸爸張定杰告訴記者,“我之前研究發現,在全國其它地方曾經也有過類似案件發生,法院也就此類案件有過判例,所以對于此次宣判還是比較有信心的。”但當開庭當天早上記者再次見到張定杰時,他還是憂愁地表示自己前一天晚上根本沒怎么睡著。

據此前報道,2021年11月9日,江西九江市11歲男孩寬寬在放學后,在自家小區高樓跳樓自殺,后來其父母在寬寬的身上找到一封遺書,內容為指認班主任鄒某對其使用暴力。在事發后寬寬父母在查看教室當天及前半個月監控發現,鄒某多次對寬寬進行言語譏諷、侮辱,甚至還揪起學生的臉。

寬寬留下的遺書

2021年12月,張定杰夫婦向九江市濂溪區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請求判定鄒某犯侮辱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當月中旬,法院立案。2022年7月10日當地教育局通報了對鄒某的處理意見。通報指出鄒某存在“違規收受服務對象紅包禮金,接受服務對象宴請和接受廬山住宿安排等問題”、“多次對多名學生有譏諷、歧視行為等違反師德師風的問題”,給予鄒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兩個崗位等級處分和調離教學崗位處理。

2023年4月29日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此案,張定杰在接受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采訪時說,“被告鄒某出庭了,看到她態度依舊很頑固,沒有絲毫認罪認罰的態度,一直在逃避責任,對于此前教育局通報的她諷刺挖苦、侮辱歧視學生的行為拒不承認,并辯稱她這是幽默式教學,對此我感到非常氣憤。”

(圖片來源:記者拍攝、受訪者提供)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見習記者 徐韶達

校對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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