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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有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小區物業管理辦法。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小區管理辦法可以是綜合性的規章制度,也可以針對不同方面制定專項規章,例如衛生公約、保安公約等等。物業管理公司制定規章屬于對小區管理服務的重大措施,必須經小區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認可后,規章制度才能生效。這些規章制度不屬于政府行為,沒有普遍的效力,只在小區居民范圍內具有約束力,其性質屬于團體自律性規章。
1、人員素質。物業管理工作的管理者和操作者的素質是極其重要的。人員素質較好,并不意味著物業管理人員必須有很高的學歷,而是要熟悉業務。當然,對于不同崗位的人要求也不盡相同。在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物業公司資質時,只強調專業人員的數量,不考慮如何配置的問題。一個物業公司,有幾個主要的環節應該有專業技術人員把關。如建筑工程結構類工程技術人員,機電類工程技術人員,財務會計,管理專業人員等。2、社會信譽。社會信譽是選擇物業公司時要考察的主要因素,這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選擇合作伙伴的前提條件。社會信譽的好壞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體現:無投訴記錄;所管住宅小區被評為全國優秀管理小區;所管出租的商貿樓宇的租金和出租率同時高于同類樓宇同期水平;接受某物業后一直未被解聘。3、收費合理。物業管理服務的收費一定要合法合理。國家對于物業管理收費有一定的標準,物價管理部門也要進行控制。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各企業的報價也會有差別,應選擇收費合理的企業。4、管理質量。應對物業公司正在管理的物業進行考察,看一看各項服務達到的標準和管理上所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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