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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有房產證可以更名。通常安置房取得房產證后與商品房是一樣的,所以如果要更名需要去房管局變更,可以通過買賣交易、贈與或者是夫妻間加名字的方式進行更名。
安置房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浦江兩岸進行的世博會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那么取得房產證后,安置房的產權為70年。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后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商品房沒有任何區別之處。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
安置房最初是沒有房產證的,但可以到相關房管部門辦理安置房的房產證。在辦理房產證后,即補繳了土地使用金后,安置房就變成了商品房。此時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也就是說此時的安置房的產權與一般商品房的產權是一樣的。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那么取得房產證后,安置房的產權為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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