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客戶端消息,2023年5月30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上訴一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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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顧
2016年3月,警方發布懸賞通告
通告稱,2月14日,警方發現一名女子死在福州一所中學教職工宿舍內,其子有重大作案嫌疑。福州警方證實此通告確由警方發布,犯罪嫌疑人目前仍未抓獲。
通告稱嫌疑人已畏罪潛逃。
2019年4月21日,吳謝宇在重慶江北機場乘機時被抓
吳謝宇于4月21日在重慶江北機場乘機時被抓。身上帶有30多張身份證,通過網絡購買,三年來一直在國內活動。
2019年5月27日,吳謝宇被逮捕
5月27日,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對“北大學子弒母案”犯罪嫌疑人吳謝宇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2020年12月24日,一審開庭
2020年12月24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上半年,被告人吳謝宇產生殺害母親謝天琴(被害人,歿年48歲)之念,網購刀具等作案工具后,于7月10日在家中將謝天琴殺害。作案后,吳謝宇謊稱謝天琴出國陪同其交流學習,騙取親友錢款共計144萬元予以揮霍。為逃避抓捕,吳謝宇先后向他人購買10余張身份證件。2019年4月,吳謝宇被抓獲歸案。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吳謝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逃避法律追究,買賣身份證件,其行為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應依法予以并罰。
2021年8月26日,一審公開宣判:吳謝宇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
2021年8月26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吳謝宇悲觀厭世,曾產生自殺之念,其父病故后,認為母親謝天琴生活已失去意義,于2015年上半年產生殺害謝天琴的念頭,并網購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時許,吳謝宇趁謝天琴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杠連續猛擊謝天琴頭面部,致謝天琴死亡,并在尸體上放置床單、塑料膜等75層覆蓋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劑。后吳謝宇向親友隱瞞謝天琴已被其殺害的真相,虛構謝天琴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以需要生活費、學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144萬元予以揮霍。為逃避偵查,吳謝宇購買了10余張身份證件, 用于隱匿身份。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謝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真相,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為逃避刑事處罰,購買身份證件,其行為已構成買賣身份證件罪,應依法予以并罰。吳謝宇為實施故意殺人犯罪,經過長時間預謀、策劃,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殘忍。吳謝宇殺害母親的行為嚴重違背家庭人倫,踐踏人類社會的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到案后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吳謝宇不服判決上訴
吳謝宇辯護律師馮敏2021年8月30日對媒體表示,當天上午她到福州市第一看守所與吳謝宇會見時,吳謝宇對其表示,對一審判決不服,將提起上訴。
2023年5月19日,二審開庭
5月19日,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二審在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編輯:山西晚報全媒體編輯 秦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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