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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關注:印尼繼續對進口窗簾實施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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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2023年5月22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布印尼代表團于5月19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2023年5月5日,印尼財政部在印尼官方公報發布2023年4月26日第45號令,繼續對進口窗簾(包括帷簾)、百葉窗、床帷及其他裝飾用織物制品(Curtains (Including Drapes), Interior Blinds, Bed Valances, and Other Furnishing Articles)征收為期3年的保障措施稅,具體如下:2023年5月22日-2024年5月21日為22717印尼盾/千克、2024年5月22日-2025年5月21日為16595印尼盾/千克、2025年5月22日-2026年5月21日為10473印尼盾/千克。涉案產品的印尼稅號為6303.12.00、6303.19.00、6303.91.00、6303.92.00、6303.99.00、6304.19.90、6304.91.90、6304.92.00。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涉案產品不適用上述保障措施。

2019年9月18日,印尼對進口窗簾(包括帷簾)、百葉窗、床帷及其他裝飾用織物制品啟動保障措施調查。2019年11月9日,印尼對進口涉案產品實施為期200天的臨時保障措施。2020年5月27日,印尼正式對涉案產品實施保障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1月8日。2022年4月25日,應印尼國內生產商申請,印尼保障措施委員會對該案啟動第一次日落復審調查。2022年8月12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布印尼代表團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稱,印尼保障措施委員會對該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復審終裁。

原文:https://docsonline.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8IDN24S2.pdf&Open=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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