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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5月23日,安徽檢察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稱,日前,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對李宏鳴決定逮捕。
檢察機關審查逮捕時認定,李宏鳴利用擔任黃山市市長、宿州市市委書記、徽商銀行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在任徽商銀行董事長期間,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財產嚴重損失。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文章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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